李梦阳生平考辨二题

最后更新:2022.05.22来源: 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点击数:21

【类型】期刊

【作者】 王公望  

【关键词】 《实录》  《明史》  明武宗  巡按御史  《明通鉴》  布政使司  生平考辨  李梦阳  《明实录》  江西 

【期刊名】兰州教育学院学报

【内容提要】 一、任官江西时被举劾之原因 正德九年(1514),江西提学副使李梦阳曾因“欺凌僚属,挟制抚按”(《明武宗实录》卷112)之指控,遭到“冠带闲住”(同上)之罢职处分。然而,其去官因素甚多,据《明史·李梦阳传》云:“令甲(即法令)副使属总督,梦阳与相抗,总督陈金(按:《国榷》云:陈金于正德六年二月总制江西等地军务,至八年正月去官。)恶之。监司五日会揖巡按御史,梦阳又不往揖,且敕诸生毋谒上官,即谒,长揖勿跪,御史江万实亦恶梦阳。”按:《明史》之说皆有出处。据《明武宗实录》卷12云:“初,江西提学副使李梦阳禁诸生迎谒上司,且令勿跪,又废五日聚揖(都)察院例,遂与巡按御史江万实有隙。淮王(按:指淮府定王佑废棨、淮靖王瞻墺曾孙。见《明史》卷119)校卒有与诸生争者,梦阳治之,为淮王所奏,下万实按状,梦阳欲胁万实,遂互相讦奏,俱下总制都御史陈金,金檄左布政使郑岳勘之,梦阳恐金直万实,伪作万实劾金奏草,以激怒金。”此处所言“(梦阳)伪作万实劾金奏草”事,完全为他人捏造诬陷,拙文《李梦阳生平若干史实的考索辨误》(《社科纵横))1996年第3期)已有详尽辨证,毋须再述。至于梦阳与陈金“相抗”事,李之《空同集》及其友人崔铣《明江西按察司提学副使空同李公墓志铭》(文渊阁四库全书影印本《洹词》卷6,台湾商

【年份】1997

【页码】22-26

【期号】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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