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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渔拟话本小说及其小说观念研究
作者:陈良 日期: 2003 文献类型 :学位论文
描述:李渔的拟话本小说在小说史上虽然没有“三言”、“二拍”那样大的影响,但是,李渔独特的小说观念使得他所创作的小说具有一种不同寻常的风格与魅力,任何一部小说史又不能将其忽略,因而,很多研究者都对他给予了充分的关注。研究者们对李渔的思想与行为特征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和探讨,力图通过这种研究来达到对其小说更为深入的了解。本文即试图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来对李渔的拟话本小说及其有关小说的思想观念进行探讨,以便能够对其小说有更为深入的认识。 本文共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着重分析了李渔的小说观念。李渔的小说观念中最重要也最独特的一点就是他以戏曲为小说的思想。李渔认为小说是“无声戏”,因而将戏曲创作理论带入了小说创作中,使他的小说呈现出了一种戏剧性极强的独特风貌,也形成了迥别于其他小说的显著特色。此外,他非常注重小说的娱乐性,在创作中致力于追求喜剧效果,即使本应是悲剧的故事,他也能以其过人的才思将之转换为诙谐的喜剧。但是,这随之就导致了他的小说缺乏对人类情感内蕴及人生痛苦的揭示,使得从儒家的传统文学观来看显得有些浮浅而无内涵,然而,迎合大众的审美趣味正是李渔所追求的创作目标,而他的小说能为人们带来轻松愉悦的阅读感受也不能不说是他的一种贡献。除此以外,李渔还非常重视小说这一文体的独特性,在创作中充分利用了小说体裁中独特的议论功能,将劝惩教化的意图融入了故事叙述中,并且将自己的独特人生感受也借机传递给了读者。 第二部分是对李渔小说中所表现出的道德观念的剖析。李渔在小说中提出了一个新的道德观念,即“道学、风流合而为一”。“风流”意味着多情,“道学”则意味着遵理,这样,李渔实际上就修正了晚明“以情反理”的道德观念,而将之改变为“情理合一”了。但是,仔细分析晚明时汤显祖与冯梦龙等人的情理观念,其实他们“以情反理”的实质是“情”即是“理”,“理”在“情”中,而李渔“情理合一”观的基础却是以“理”制“情”,“理”胜于“情”。因而,同样的婚恋主题在李渔小说中通通被雅化、淡化,完全淘汰掉了晚明拟话本中才子佳人之间那份情欲的爱悦。并且与之相反,他的小说对“情”采取的是一种内心自省或外在压制的态度,但却在不经意中时常流露出“情”在“理”压制下的挣扎,显示出人的真情至性与僵硬的伦理规范间难以调和的矛盾。同时,他的小说中言男女之 情而不停礼的特征也为清初的才子佳人小说开了先河。 第三部分主要探讨的是李渔小说中的美学观念及其为小说带来的不同特色。 李渔曾提出过“三美俱擅”的美学原则,要求“情”、“文”、“有稗风教”三项具 备。“有稗风教”在前文中有所涉及,本章重点探讨“情”、“文”两点。李渔对“情” 的要求是“情事不奇不传”,同样的才子佳人题材,李渔却总能从其中翻出新意来。 更与众不同的是,李渔还创作了多篇反才子佳人模式的小说,不仅加强了小说情 事的奇幻性,而且消解掉了才子佳人爱情的理想性,露出了现实的本来面目。“文” 的特质则主要表现为小说语言中的“机趣”。李渔将自己的感觉、体验、趣味和情 感都投入到了小说语言中,创造出了一种虽然不够凝重厚实,但却别有一番雅趣 和灵气的语言风格体系,相较于“三言”等来说,更富有文人文学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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