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小说与明清相关题材戏曲比较研究
【类型】学位论文
【作者】 杨敬民
【关键词】 题材嬗变 唐代小说 明清戏曲 比较研究 文化意蕴
【期刊名】
【内容提要】 唐代小说为明清戏曲家提供了丰富的创作素材。唐代小说的嬗变途径之一,就是经由明清戏曲家的创作而以新的艺术形式呈现同一题材。本文运用宏观与微观研究结合,文体、文献、文化研究结合及比较研究的方法,对唐代小说与明清相关题材戏曲进行比较研究,管窥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的思想文化内涵与艺术风貌,力求打通文体界限,探求相同题材在不同时代、不同文体中的嬗变轨迹。通过探讨相同题材在唐代与明清两代所反映的思想与文化内涵的差异,管窥时代文化对作家文化心态的巨大影响,以及这种影响具体表现在其作品中的诸种形态。这是由文化看文学与由文学看文化的双向互动过程,通过本文的比较研究,将会加深对唐代、明清不同时代文化与文学创作关系的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前四章侧重于唐代神怪、婚恋与豪侠题材小说与明清戏曲的比较研究,深入文本内部剖析,以个案研究为主体。后三章侧重于整体比较唐代小说与明清相关题材戏曲的异同,进行创作艺术、思想文化内涵及文化背景的比较研究。第一章:论唐代神怪题材小说与明清戏曲的再创作。唐代神怪题材小说对明清神仙道化剧创作产生影响。这种影响主要表现为明清戏曲直接取材于唐代小说,或是取材于受唐代小说影响的道教仙传、宋元话本、白话长篇小说。度化升仙的神道化特征强化同时,借光怪陆离的故事劝惩教化世人,或是寄托身世之感,体会世态炎凉的人情冷暖,抒发济世救民的抱负是明清神仙道化剧呈现的新特点。第二章:论唐代婚恋题材小说与明清戏曲的改编。唐代现实婚恋题材小说多为悲剧,在明清戏曲中则得到多种诠释,呈现善恶两极分化的趋向。既有伦理化倾向,又有“以情反理”的爱情颂歌。非现实婚恋题材小说中人神婚恋、人龙婚恋、人与动物婚恋等在明清戏曲中得以继续。现实世界中的婚恋观以异化与变形的形式呈现。第三章:论唐代豪侠题材小说与明清戏曲的演绎。唐代婚恋小说中促成良缘的豪侠在明清戏曲中具有了忠孝节义、仙道化、文人化特征。唐代豪侠小说在明清戏曲家的改编下侠义精神得以丰富发展,道德教化意味加强。同时豪侠题材与婚恋、神仙题材戏曲呈现合流的趋向。第四章:论唐代小说与汤显祖的戏曲创作。汤显祖戏曲作品在“至情论”的思想指导下对唐代小说进行改编。其戏曲通过改造唐代小说人物形象,转换小说矛盾冲突等,使戏曲展示其才情,反映情与理的对立与冲突。其戏曲中既有释、道宗教气息,又有对于至真情感的礼赞。汤显祖借助于梦幻叙事,在戏曲中增加了对于清明政治的诉求及对于官场污浊的否定。蕴含教化劝惩的意图,同时又有自我胸臆的抒怀。第五章: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创作艺术的比较研究。在创作理论方面,唐代小说理论滞后于创作,而明清戏曲理论则蔚为大观。在虚实关系的处理上,唐代小说自觉地运用艺术虚构,文体走向独立;明清戏曲则继承唐代小说虚实相济的创作取向,现实与浪漫想象相结合。唐代小说述异尚奇,明清戏曲则“以奇事为传”,但均向反映世态人情的创作转变。唐代小说、明清戏曲的创作均体现出“补史之阙”的观念。作为叙事艺术,唐代小说的叙事体与明清戏曲的代言体不同,但戏曲受小说的影响极深。明清戏曲对唐代小说的借鉴体现出直接汲取与间接影响并存的特征。唐代小说“呈现式”的叙事方式具备戏曲因素,对明清戏曲创作产生影响。在人物塑造方面,则呈现复杂的人物性格向雅正与理想化转变,随情节发展呈现的人物形象向出场定型化转变,戏曲更重视人物情感的表达。第六章:唐代小说与明清戏曲文化内涵比较研究。在婚恋观方面,唐代小说中文人逞才放浪,明清戏曲则满足情感诉求同时,表现人物痴情忠贞。唐代小说重视门第郡望,但突出男女相恋的天性;明清戏曲则更突出女性的贞洁观念,强调女性对礼法规范的自觉认同。在侠义观方面,唐代豪侠为秩序的否定者、救人危困的特异之士,在明清戏曲中则转变为纲常的维护者,铲奸除恶的正义力量,并呈现出神道化加强的特征。在宗教观方面,唐代小说经由明清戏曲改编,呈现出神仙度化模式化与劝惩教化功能的特征。第七章:原创与改编小说、戏曲作品文化背景考索。唐代兼收并蓄的文化政策与明清两代文化禁锢的加强形成了鲜明对比。唐代小说的创作体现了唐代政治的宽容与自信,儒释道多元文化与士人入仕的多途。相同题材的明清戏曲则托往事而避近闻,维护纲常的程朱理学思想加强,增加科举失意抒发胸臆的内容。在文化心态上,唐代文人充满自信而个性张扬,而明清文人则趋于理性,虽然受晚明个性解放思潮影响,但总体上呈现对纲常维护与回归的心态。
【年份】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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