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文学之依违:元杂剧法制书写与刑事命案析证

最后更新:2022.10.31来源: 中兴大学 点击数:27

【类型】图书

【作者】 何淑贞  

【关键词】 刑事  烧埋银  命案  元杂剧  法制  清官 

【书名】法律与文学之依违:元杂剧法制书写与刑事命案析证

【内容提要】 文學與法律屬於跨學科研究,屬於俗文學的元雜劇與庶民生活貼近,是觀察文學與法制文化的極佳文本。在元雜劇現存一百六十二種劇本中,有九十五種戲劇涉及法制書寫,內容包含刑事、民事或司法程序等敘事。在豐富的文本中,本文選擇刑事命案為論述對象,除受篇幅之限,主要因刑法歷史悠久且為國家基本大法,它規範庶民生活並以強制手段對違法者施以懲罰,而命案又是刑事中最重者,故聚焦於此。在研究方法方面,全面爬梳元雜劇,蒐羅命案情節並予以歸納分類,以量化方式呈現犯罪、命案等敘述在元雜劇中的分佈情形,選擇較富意義的雜劇進行個案研究,並與當代法律文書相互參照比對,分析劇作家筆下的法制文化與真實司法之間的異同,最後論述元代司法社會與元雜劇法制藝術的關聯。 元雜劇刑事命案類型與元代社會相符應,其判決結果亦與元代刑法規定大部分相符,刑責以死刑為多;但亦有重判、錯判之案件,以及未提燒埋銀之情形。元雜劇審斷量決權限及程序與元代司法多有不符,如元代死刑由皇帝裁奪,元雜劇則將死刑的權力從皇帝轉移至地方官員,而劇作家巧設勢劍金牌得以先斬後奏,以解決侵犯皇權問題。在重判、錯判、審決程序不符的背後,除了因文學虛構性及雜劇四折結構之影響外,呈現庶民對法制文化的思維與期待。元雜劇塑造一批清官能吏,擁有廉潔、智慧、愛民、辦案縝密等形象,是百姓冀望的司法青天;然而清官能吏往往須藉由鬼神力量、靈異現象、超凡智慧方能發現真相,它說明了古代司法辦案的困窘,更警惕世人天理昭彰,善惡必報的道理,進而達到預防犯罪的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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