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杂剧的虚与变

最后更新:2022.10.31来源: 逢甲大学 点击数:30

【类型】图书

【作者】 林慧咨  

【关键词】 神仙道化剧  元杂剧  公案剧  虚与变  爱情婚姻剧  忠智豪杰剧  发迹变泰剧 

【书名】元杂剧的虚与变

【内容提要】 本论文以元杂剧之虚与变手法为题,考察元杂剧中的神仙道化剧、忠智豪杰剧、公案剧、爱情婚姻剧、发迹变泰剧五大类。经由对其表现手法的厘析探究,理解剧作家运用此手法之动机,且反思此手法所凸显的思想内涵。 元朝以其游牧民族身分建立而统治全中国,对此世局之变动,本论文首先论述元代的政治、经济、科举等社会状况,以了解元杂剧繁荣的原因,藉此明了在礼崩乐坏,天翻地覆时局中,且希望破灭时,影响杂剧表现手法之因素。因蒙古君王对儒家学说认识不足,儒学失去尊宠;而科举之废止,士人丧失传统仕进之路,士子们不得不往外寻求安身立命之道,杂剧之能蓬勃发展,此为其中之因。且因社会经济型态之改变,提升庶民对休闲娱乐的需求;作为一代文学代表的元杂剧,它所反映的思想和涵盖的内容又包罗万象,於是适时的满足庶民大众的想望,同时也丰富了台湾抒情文学的内涵。 在宗教之推波助澜下,神仙道化剧颇是兴盛,因此第三章将从神仙道化剧之虚与变之特点,探讨神仙以道化人、点化有仙缘之人入道成仙,或以恶镜头启悟试炼,透过行幻术、转变形体等方式,揭露官僚之丑陋,发抒无奈之悲怀,进而引发对避世隐逸之向往,於此更加彰显神仙道化剧的虚幻思想意涵。第四章忠智豪杰剧,藉由对历史上的忠智豪杰故事的虚构或改编,表现在政治斗争中统治阶层的残酷,和忠智豪杰的正义形象,以及元代政治社会的黑暗。元杂剧中的爱情婚姻剧约占现存杂剧的四分之一左右,其数量不算少数;因此,在第五章爱情婚姻剧中,以才子佳人、士子娼妓、帝王后妃三类型为主要内容对象,分析在封建礼法束缚下的女性形象,他们面对爱情与婚姻时的勇敢追求精神,以及受到政局翻搅而生变的帝妃的爱情故事。由於元代特殊环境使然,从爱情与婚姻剧的虚与变中,清楚彰显了女性自我意识之觉醒,且直陈文人生命的困顿,抒发对於历史兴亡之慨叹。第六章公案剧,以梦的方式或冤魂托梦与显灵方式,凸显破案手法之奥妙;而断案官能交感神灵、传达神意,其形象成为观众心目中的重要寄托,并且呈现文人的清官想像,且藉此想像以弥补现实界法治不足的缺憾。第七章之发迹变泰剧,爬梳文人从贫贱到富贵的转变过程,藉由其际遇之变化,一睹文人内心之苦闷,更呈现时代之缩影。

【年份】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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